丝路视觉(30055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 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丝路视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含 分、子公司相关人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