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30055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表决过半数董事同意选举产生[4] 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6] - 公司制定薪酬制度提交股东会审议,委员会据此定方案[11]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