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30055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丝路视觉丝路视觉(SZ:300556)2025-08-18 18: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设3名,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5]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6] 董事会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过半数[23] 决策与审议流程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及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20][21] - 审计委员会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24] 信息披露与会议规定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一名独立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20] - 定期或不定期开全部独立董事会议,特定事项需审议[21]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 会议记录与保障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按规定制作记录,独立董事意见载明并签字[25]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听取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30]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10年[30]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其他规定 - 相关人员配合履职,否则可报告[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履职费用[31]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披露[31] - 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履行责任义务[32] - 可买责任险降低履职风险[3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