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30055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丝路视觉丝路视觉(SZ:300556)2025-08-18 18: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方[5][6] 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9] 关联交易审议权限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公告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5][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由总裁批准[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至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由股东会批准[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关联交易由总裁批准[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300万元至3000万元且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由股东会批准[19]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公司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需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并出具报告[20]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至少审核7类文件[21][22] - 股东会、董事会、总裁办在各自权限内审议表决关联交易并遵守回避制度[22] - 6种情形的关联交易公司不得审议决定[22] - 2种情形下交易对方原则上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22] - 公司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25]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总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人签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8] - 5种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8][29]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不少于10年[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