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丝路视觉(3005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丝路视觉丝路视觉(SZ:300556)2025-08-18 18:3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文件及《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第三条 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 股东会解除其职务。每届董事会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无正当 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在每届任期过 程中增、补选的董事,其董事任期为当届董事会的剩余任期。董事任期届满未及 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1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司股东会批准。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