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历经5次修订,最近一次为2024年5月14日,尚待2025年9月23日第五次修订[3]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有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良记录[11]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2]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4]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3] 履职规范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3]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6][27]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36] 费用与津贴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8]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3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的股东[37]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6]
腾远钴业(30121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