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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远钴业(3012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腾远钴业腾远钴业(SZ:301219)2025-08-18 18:47

规则修订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6年8月12日创立大会通过,经历4次修订,待2025年9月23日第五次修订[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 - 7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董事长10日内召集[9][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通知,定期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16][18]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24]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9] 决议事项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分配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对其他事项决议[30]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30] - 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和财务资助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1]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含届次、时间等信息[33] - 与会董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不同意见书面说明,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33]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4]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34]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