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3][4]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担保、资助除外),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担保、资助除外),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9] 关联担保规则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0][11] 关联资助规则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除外,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9] 关联交易累计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标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1]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避免减少、公开公平公允、书面协议、价格不偏离市场等原则[7] 关联表决回避 - 关联股东、董事在审议与其相关关联交易的股东会、董事会上应回避表决[7][8] 独立董事审议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15] 日常关联交易规则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5] - 日常性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5] 评估审计报告披露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5]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标准,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为其他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6] 审计评估豁免情形 - 与日常经营相关等三种情形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6] 股东会审议豁免情形 - 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五种情形的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6][17] 关联交易义务豁免情形 - 一方以现金认购等四种情形的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17] 资金提供限制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六种方式提供资金[18][19]
因赛集团(30078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