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股东提案与投票权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9] 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1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4]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少于2个工作日[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表决权限制与表决规则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24]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5]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5] 会议结束与决议通过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者其他方式[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提案表决等内容,同时披露法律意见书全文[29]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股东会决议中特别提示[29]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31]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向相关机构报告[31] 决议实施与执行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32]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35]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3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因赛集团(3007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