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89年3月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万股,1993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9,734,895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868,7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0元[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19,734,895股,全部为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局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应提供证明及书面请求,公司拒绝需15日内书面答复[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相关方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可自行起诉[3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局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6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6]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2] 董事局相关规定 - 董事局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局主席1人,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17] - 董事局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通知于召开10日前书面送达全体董事[12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席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126]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局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和ESG等专门委员会[14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需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45]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3 - 7名[158]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6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7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2]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30天通知[187][18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7][198][199]
珠海港(00050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