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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 - 董事局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珠海港珠海港(SZ:000507)2025-08-18 19:02

董事局构成 - 董事局由9名董事组成,设主席1人[7] - 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董事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7] 会议相关 - 一年至少召开两次现场会议,分别在特定时间召开[13] - 特定情况时主席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临时会议[18] - 主席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2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24]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8] - 做出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有额外要求[33][35] - 提案未通过,1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35]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1] 职权相关 - 董事局行使制订公司注册资本等多项职权[9] - 主席行使主持股东会等职权[11] 信息与委员会 - 每月定期发送经营管理等信息[14] - 下设战略、审计等多个委员会[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