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00279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帝欧水华帝欧水华(SZ:002798)2025-08-18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160万股,5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40514.7949万元,经营期限自1994年3月14至2050年12月20日[7] - 公司每股面值1元[14] 股权结构 - 刘进、陈伟、吴志雄分别认购19933555股、19347274股、19347274股,持股比例33.2226%、32.2455%、32.2455%[15] - 邹大春、吴朝容、杨革分别认购146570股,持股比例0.2443%[15] - 张宁和黄刚分别以净资产折股29314股,各占0.0489%,公司合计股份60000000股,占比100%[17]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等违法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高人员[34]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起诉,股东可自行起诉[34]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需对召开临时股东会给出书面反馈[51][53][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9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9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3人[10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7] - 公司发展成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41] - 公司发展成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41] 审计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2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0][161] 其他 - 公司指定《证券日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6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0][17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