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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动联科(68858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芯动联科芯动联科(SH:688582)2025-08-18 19: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9] - 最近36个月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记录[10] - 最近36个月无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记录[11]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6]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除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7] - 提前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8][19]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5] 独立董事职责与规定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4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43]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2] - 作出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32][33][34] 会议资料与信息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48]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