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者不得任独立董事[4]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5]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独立董事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0]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职[10]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0] - 因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继续履职至补选[1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9]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情况及时披露,不能行使说明理由[14]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4]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17] 其他规定 - 关注专门委员会重大事项可提请审议[18]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可核实投资者问题[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5]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延期,董事会采纳[25]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参与研究论证[25] - 提供履职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资源意见[26]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2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6]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28]
新恒汇(30167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