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002676) -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顺威股份顺威股份(SZ:002676)2025-08-18 19:45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尚需股东会审议[17] - 修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8] 任职要求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 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3]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3] - 为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等服务人员不得任[4]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得担任情形人员不得任职[4] - 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记录等多种情形不得为候选人[5][7] 提名相关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代为行使提名权[7] - 提名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并形成意见[8] 信息披露 - 选举前披露相关内容并报送材料至深交所[8] - 最迟发布通知公告时报送声明与承诺等材料[8]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免职规定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和依据[9]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未辞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0]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职责权利 - 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12] - 提供专业客观建议,履行其他职责[12] - 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况应申明回避或辞任[12] - 公司赋予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12] - 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12] 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工作[14] - 提名委员会拟定人员标准并提建议[14][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并提建议[15] 报告与披露 - 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向深交所报告[15] - 公司及时披露涉及披露事项[13]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6][17] 津贴与生效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17] - 《独立董事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制定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