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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300474)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景嘉微景嘉微(SZ:300474)2025-08-18 19: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总裁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 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