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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30047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景嘉微景嘉微(SZ:300474)2025-08-18 19: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 |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