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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30047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景嘉微景嘉微(SZ:300474)2025-08-18 19: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长沙景嘉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 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的全体董事及本规则列明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有3名董事为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