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目的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年报信息披露质量[2] 责任追究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3][4] - 六种情形需追究责任人责任,信息报送部门负责人担直接责任[4][5][7]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8] 处理措施 - 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时需查实原因并提交董事会审议[6]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9]
制度目的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年报信息披露质量[2] 责任追究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3][4] - 六种情形需追究责任人责任,信息报送部门负责人担直接责任[4][5][7]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8] 处理措施 - 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时需查实原因并提交董事会审议[6]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