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宁波精达宁波精达(SH:603088)2025-08-18 19:46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权益[2] - 管理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 - 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8]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符合条件媒体公布[9]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履行义务,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8] 诉求处理 - 公司承担投资者诉求处理首要责任,及时答复并关注媒体报道[9] 活动记录与说明会 - 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9]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情形[11] - 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12]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证券部负责相关工作,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16] 联系渠道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保证畅通,变更及时公布[17] 活动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等特定时间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2] 接待推广 - 接待和推广工作包括股东会、调研等多种活动[21]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21][22] 接待制度 - 接待活动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披露情况[23][24] - 各部门接到采访等要求报告证券部统一组织接待[24]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签署《承诺书》明确责任[24][25] 事后处理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被泄露的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6] 资料存档 - 接待特定对象形成的相关资料由证券部存档,期限十年[26]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