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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603598) - 引力传媒: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引力传媒引力传媒(SH:603598)2025-08-18 20:00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其职权,相关制度废止[2] - “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等表述[4] - 修订后增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依据,明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5]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10,000万股,已发行26846.29万股,均为普通股[6]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6] - 因奖励职工收购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5%[7]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8]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2个交易日内书面报告[9]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1]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董事长、3名独立董事[21]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1]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20]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等委员会,可按需调整[26]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27]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经理(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8] - 在控股股东等单位担任行政职务人员不得任高级管理人员[28] 财报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年度财报等[2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29][30] -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由董事会制订方案,经审核后提交股东会[30] 公司解散与清算 - 公司因多种原因可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33] - 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要求[33] - 公司财产按顺序清偿,未按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34]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5][36] - 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制定和修订,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37][38] - 《离职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为新制定制度[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