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30139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08月修订)
董事候选人提名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提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5] 股东表决权规则 - 股东会表决董事候选人,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9] - 选举独董、非独董,投票权分别乘待选人数且投向对应候选人[10][11] 董事当选规则 - 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3] - 票数相同可能超拟聘人数,按情况重新选举[13] - 当选不足应选人数,过半数候选人当选,剩余重选[14] 特殊情况处理 - 三轮选举未达最低董事人数,原任不离任,董事会再召集选举[14] 累积投票制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需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