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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3013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08月修订)
宏景科技宏景科技(SZ:301396)2025-08-18 20:0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2][14] - 任职需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三年以上,不低于25周岁且有资格证书[5] - 拟聘任前五个交易日报送资料至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14]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 被解聘或辞职公司需及时报告公告,秘书可提交陈述报告[16] - 出现细则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6] - 原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月内完成聘任[17] 履职协助与规定 - 公司应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秘书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9]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代表需有资格证书[14] - 董事、高管接受采访调研前应知会秘书,原则上秘书全程参加[10][11] 文件保存与会议通知 - 董事会会议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通知[21] - 股东会会议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细则生效与管理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4] -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