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603598) -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 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 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以 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责任人员。 第四条 责任追究应遵循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经理(总裁)、副经理(副总裁)、助理经理(助理总裁)、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