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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泉集团(605589) - 圣泉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
圣泉集团圣泉集团(SH:605589)2025-08-18 20: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重大交易事项满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标准之一时,股东会享有决策权限[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3]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18][20]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4]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24] 股东会其他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0] -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3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8]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4]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5]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在会前披露关联关系,未按程序披露或回避的,决议无效[47] - 除特殊情况外,非经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非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订立管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的合同[46] - 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4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提案表决结果[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