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披露[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披露[6][7]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担保与资助审议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8] 额度与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9] 董事会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关联交易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2]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以新金额履行程序披露[13] - 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及时履行程序披露[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3] 资产交易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15] - 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明确方案并解决[15] 其他 - 非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利害关系人回避[15] - 制度未尽或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17]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17]
恩捷股份(002812) - 关联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