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00281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恩捷股份恩捷股份(SZ:002812)2025-08-18 2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核准首次发行334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4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9.68150717亿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5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3] 股权结构 - 发起人李晓明持股1955.85万股,比例23.010%[13] - 发起人Sherry Lee持股799.85万股,比例9.410%[13] - 发起人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897.7万股,比例57.620%[13] - 发起人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9.8万股,比例5.880%[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68150717亿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高管任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2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诉讼[25][26]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7]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3]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6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20%[9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97]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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