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3]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会计等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6] 独立董事提名及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补选 - 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拟辞职者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事项审计等[11]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审计委员会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独立董事会议 - 董事会换届后首次专门会议前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20] - 特定情形应召开专门会议[20]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参与研究论证[22]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独立董事其他事项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3]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3]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3] - 公司给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3]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4]
英维克(00283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