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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3000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创世纪创世纪(SZ:300083)2025-08-18 20: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有相关处罚或谴责通报[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10][15]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4] - 行使特别职权、审议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特定内容[2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37] - 承担独立董事相关费用[40] 其他规定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和修改[45] - 相关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1][3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 提议未被采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33]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7][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