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达(30017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方[5][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等情况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聘请中介评估审计[15]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交易金额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计算[18]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须经非关联股东表决权一定比例通过[22] 名单报送要求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6] 办法生效及管理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可修改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