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瓷材料(30028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 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所持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 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 投票给数位董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细则中所称"董事"特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公司董事会中职工董 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