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30059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规则 - 审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才能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行使特别职权前应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7] 专门会议召集与通知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9] - 公司应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一致同意可免除[10] 专门会议召开与决议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11]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11] 专门会议其他要求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人员列席并聘请中介机构[11] - 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要签字确认[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