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300593) -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公开谴责等不得被提名[6]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 独立董事辞职等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2]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0][21]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审计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19]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不迟于期限提供会议资料并保存十年[2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给予相适应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5] 独立董事其他要求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两名以上可书面要求延期会议或事项,董事会应采纳[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