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30059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薪酬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13] - 会议应提前三日发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6]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5] 薪酬与激励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13]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