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与章程修订 - 公司拟调整组织机构和监事设置,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修订章程,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修订后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等[5] 股本与股份转让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5,043,424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5] - 修订后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任职、离职等不同情况下有股份转让限制[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多种情形下有权请求诉讼[9]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会议召开与提案 - 出现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特定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2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3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8] -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利润分配预案,需向董事会提交详细说明并经股东会审议批准[40]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49] -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其他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50]
久吾高科(300631)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