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300693)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盛弘股份盛弘股份(SZ:300693)2025-08-18 20:46

股份与注册资本 - 2025年4月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登记,归属股份1710413股[1] - 股票归属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1108.5410万元变为31279.5823万元[3]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股份55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一种类股份权利义务相同[8] - 股东可在公司终止或清算时按股份份额参与剩余财产分配[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1/3[4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6]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58] 利润分配 - 公司优先现金分配股利,符合条件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61]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股东会表决需二分之一以上同意[62]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总价较审计账面净值溢价高达或超过20%时须安排网络投票[3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69] 章程修订 - 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授权相关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74] - 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