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30069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 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 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运用公司资金对所涉及的主业范围投资和非主业投 资的统称。 第三条 主业范围投资系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 第四条 非主业投资系指: (一) 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及自然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 他法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二) 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的股 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所进行的投资; (三) 风险投资,是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