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3006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盛弘股份盛弘股份(SZ:300693)2025-08-18 20:4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0] - 指导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11]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报董事会[12] - 有权检查财务、监督董高行为等[14] - 可要求董高提交职务报告[15] - 发现违规可通报董事会等并提解任建议[1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资源,费用公司承担[16]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17] -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定期至少一年一次,提前三天通知[2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22]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可通讯表决[23] - 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必要时邀董高列席[24] - 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25] 其他 - 内部审计机构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报告[12] - 工作细则董事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