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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3006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
盛弘股份盛弘股份(SZ:300693)2025-08-18 20:48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依法 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 规则以及《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 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选举产 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 事3名。 1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 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由总经理提名,经董 事会聘任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