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300943)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智控"或"上市公司")委 托,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 峰等合计 22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 晖仪表"或"标的公司")61.310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 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保证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 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 的承诺》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秦 康 季晨翔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