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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春晖智控春晖智控(SZ:300943)2025-08-18 20:23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 年 8 月 14 日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 公司完善产业升级布局、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且不 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 由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之规定。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峰等合计 22 名自然人股东合 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61.310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特此说明!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其相关规定 作出如下审慎判断: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依法设立和存续的企业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 业准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