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 - 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股权比例超50%[3]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在前三月、前九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0] - 年度报告记载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半年度报告记载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5] - 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7]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关注[22]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3]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时点为决议、签协议、董高知悉时[23] - 重大事件难保密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23] - 控股及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影响股价应披露[24] - 公司收购致股本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24] 报告编制与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审核、审议后披露[28] - 重大事件报告义务人当日报告董事长和董秘[29] - 信息发布经制作、合规、交易所审核登记等流程[31]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及时发更正等公告[30] 文件保存与保密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由董秘办保存不少于10年[34]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6]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管理第一责任人[39] 审计与审核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4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审议实施并披露[41] 投资者关系 - 董秘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进行[42]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避免部分信息发布和活动[44] 股份交易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秘[46]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46] - 公告内容含变动前后持股等信息[47] - 董事和高管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49] - 董事和高管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49] - 董秘管理董事和高管持股数据,季度检查披露情况[49] 监管与违规处理 - 董秘收到监管文件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50] - 董秘按程序回复监管问询函等[50] - 董事和高管失职致违规给予处分并索赔[53] - 各部门等信息披露问题建议处罚责任人[5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5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56][57]
特发服务(300917)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