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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特发服务特发服务(SZ:300917)2025-08-18 20:48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审计部接受公司党委、董事会领导和监督,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4]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8] - 审计部开展对公司战略规划执行情况等多方面审计[9] - 审计部行使要求被审计对象提供资料等多项审计权限[11] - 审计部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审核批准后实施[14] 审计流程规定 - 被审计对象应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提出书面意见,最长延期不超10个工作日[15] - 审计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14] 档案与责任 -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16] - 被审计对象有拒绝接受审计等情形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理责任人[24]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未依规审计等情形公司处理责任人[24] - 内部审计人员履职受打击报复可向上级报告公司保护并处理责任人[26]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制度与国家法规等不一致以国家法规等规定为准[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