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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300917)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特发服务特发服务(SZ:300917)2025-08-18 20: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近三十六个月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4]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履职必需工作经验[6] - 涉嫌违法犯罪未明确结论不得被提名[10]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17]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除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7]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8] 重大事项决策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特定对外借款和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需独立董事相应比例同意[24][2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会议[28] - 出具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2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1] - 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5]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与管理 - 费用由公司承担,给予适当津贴[30][41] - 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4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7] 报告与制度 - 独立董事发现问题应向深交所报告[29][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