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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春晖智控春晖智控(SZ:300943)2025-08-18 20: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聘 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智控"或"上市公司")委 托,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邹华、邹子涵、周丽娟、陈义、陈 峰等合计 22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 晖仪表"或"标的公司")61.310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本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 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 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 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聘请国金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