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002709) - 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3] - 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半年报[3] - 前三、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报[3] - 一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3] 董高及人员规定 - 董高及涉密人员定期报告编制期间需保密[5]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和季报等公告前5日董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 - 董高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 各部门职责 - 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编制披露中履职[9]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并提书面意见[6] - 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等[11] - 审计部门制定内控检查计划并提交报告[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编制披露组织工作[14] 报告编制流程 - 报告期结束前三个工作日制定工作时间表[15] - 董事会秘书起草框架并组织部署编制工作[15] - 年度报告审计时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15] - 董事会召开前特定时间送达审核稿供董事审阅[17] 业绩预告情形 -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50%以上等情形需预告[19] - 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需预告[20] - 特定情形披露年度业绩预告需预告多项数据[20] 其他规定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报送要求[20] - 报送信息时登记外部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0] - 提醒外部单位人员履行保密义务[21] - 追究导致报告延期披露相关人员责任[21]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