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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国睿科技国睿科技(SH:600562)2025-08-18 21:16

公司股份 - 1994年6月18日向公司职工定向募集发行内部职工股756.4936万股[7] - 2003年1月13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1,857,840元,股份总数为1,241,857,840股,均为普通股[8][13] - 公司设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7,824,681股[13] - 江苏省高淳陶瓷厂经营性净资产30,259,745元折为30,259,745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80%[13]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18]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9]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24] - 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诉讼[25] 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2]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6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50%以上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67]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70]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4]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4] - 公司现金分红除特殊情况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9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5] - 公司解散,董事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