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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国睿科技国睿科技(SH:600562)2025-08-18 21: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 近3年内因承担央企审计业务受警告等行政处罚3次(含)以上不得承接[3] - 承办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警告等行政处罚不得担任主要成员[4] - 应在中注协最近一期排名前50名范围内[8] 选聘评价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报价得分[10]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及原因[10]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上下变动超过20%(含20%)或选聘成交价低于基准价20%(含20%)需关注[19] 聘期规定 - 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8] -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经程序后不得超过10年[11]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资料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更换选聘时间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3] 信息披露 - 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监督与审查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19] - 选聘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审查[23] 保密要求 - 涉及重要敏感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按保密制度提供资料并签署相关文件[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