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3]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违法违规受罚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7]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股东行使提名权[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任期与辞职 - 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2]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多方面内容[16]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一名独立董事不超两名委托代为出席会议[24] - 专门会议决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效[24] - 专门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机构等费用[30]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0] 其他 - 公司可建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原制度废止[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