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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国睿科技国睿科技(SH:600562)2025-08-18 21:32

委员会组成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或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4] - 独立董事应占成员总数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各一名[7] 人员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审计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事项检查 - 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11] 会议安排 - 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3][14]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3] 事项审议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资料保存 - 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4] 意见提交 -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意见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1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委员会人员情况、年度履职情况等相关信息[17] 规则实施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规则同时废止[19]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9]